为提高学校管理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改进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根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提倡精简会议
原则上不召开能通过下文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会议,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安排紧凑,注重实效,主题鲜明,简化程序,精炼内容,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注意实效。每周二下午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全校性的会议。
二、严控参会规模
减少陪会现象,原则上不安排工作分工与会议无关的领导干部参会。以职能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由对口业务岗位负责人参加,确实需要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的,需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如会议需请学校党委、行政副职参加,需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三、规范经费使用
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要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反对铺张浪费。会议现场布置要简朴大方,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
四、加强会议组织
(一)主办单位要对会议的召开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到议题科学、依据充分、材料详实、流程规范。会议主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筹备会议相关事宜,如会议通知、拟定议程、材料准备、会场布置、设备调试、人员签到、会场服务等等。会议筹备涉及其他单位的,协办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前筹备工作的顺利完成。不得安排与议题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参会,参会人员应对会议涉及事项进行充分的了解,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二)涉及全校的重要工作会议,如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党政领导联席会、学校主管领导交代的临时性会议,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会务和会议记录工作。
(三)以学校名义召开的专题工作大会,如教学工作大会、科研工作大会、研究生工作大会、人才工作大会、中层干部会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会议、外事工作会议等,主办单位须提前两周将会议计划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并经主要校领导批准,书面计划送校长办公室列入学校会议计划并做好统筹安排。会务和会议记录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协助主办单位审核开会材料以及检查主席台位置的摆放。
(四)学校分管校领导召开的会议,如各分管单位的工作协调会以及临时交代的会议等,由各单位按照分管校领导的指示办理会议,原则上除分管校领导外,其他校领导不参会。会议如需列入学校每周会议安排表的,须提前1周将会议计划书面送校长办公室,会务和会议记录工作由主办单位独立完成。
五、严格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如不能出席的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二)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至振动模式或关机状态,会议期间不接电话、不会客;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不偏离主题,不延误会议进程。
(三)如果在会议内容中涉及保密事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失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按《保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会议主办单位在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旅游和无实质内容的参观考察活动。
六、抓好会议落实
(一)会议主办单位要抓好会议精神、材料归档等工作的落实。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主办单位可编制会议纪要,或形成文件、通知及时印发各单位。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按时归档。
(二)会议主办单位要做抓好会议纪律和考勤工作的落实。会议主办单位负责维持会议纪律,严肃会风。会议出勤情况由会议主办单位统计上报,人事处汇总处理,纪委办监督。主办单位根据会议签到表,统计出勤情况,每月会议出勤汇总情况于次月3日前报人事处。人事处收集、汇总会议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数据,定期向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汇报。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