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教育厅等上级文件的收取、登记、送交批办、传阅和保管工作;
二、负责密码电报的领取、登记、传阅、管理和清退、销毁工作,做好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密码电报的接收和紧急处理工作;
三、负责涉密机要文件的领取、登记、拟办、传阅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全校的保密工作,做好上级保密工作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负责管理、使用学校党委和行政印章、校领导签字章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印章,以及经学校党委、行政审批的印章的制发;
六、做好保密工作,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强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
七、负责校党政大事记的记录、整理;
八、负责公文和机要文件的交换与分发。
九、负责全校教职工工作证的制作发放和学校通讯录制作工作。